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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然后按作答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
二、给定材料
材料一:丈夫手术单上拒绝签字。造成母子双亡2007年11月21日,在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因其丈夫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单上面签字,致使医生无法对其进行手术治疗而死亡。
11月22日,拒绝签字做剖腹产手术,最终导致孕妇李某某死亡的男子肖某某,一大早就来到医院,面对众多记者的追问,他解释说:"自己拒不签字是因为医院的治疗方法不对,我不相信医院,不相信医生。"律师杨某某:假如这个案子医院没有责任,丈夫也没有责任的情况下,那么就应该归结于社会的诚信体系,"我不相信医生"这句话实际上给了我们一个深刻教训--改善医患关系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完善社会的诚信体系。
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不信任,也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重要方面。"医规"是融洽、和谐双方关系之必需,应当遵守,但不是唯一的,仅靠"医规"的调节、制约、规范,构建不了和谐医患关系。
某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某某:这么多年来,我们社会上整个诚信体系,一个是没形成,第二个是大家互相都不相信。尤其一些弱势群体,根本产生心理上的排斥,大家觉得不打官司不行,但是打了也不相信。现在医疗机构也是有这样的问题,大家总是对他做出的决定从内心有一种排斥心理。
首先,病人的生死决定权不能由个人决定。"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的规定存在问题。通常情况下,患者与家属意见是一致的,但如果不一致时,那么医院能否动手术呢?我的观点是,如果家属与患者的意见不一致时,必须服从患者的意见,因为生命是属于自己的,并不属于家属。
其次,"家属决定权"存在过大的问题。家属通常会考虑患者的利益,并且也会积极听从医生的建议,但有一些家属出于认知的原因,他们并不同意医生的观点,从而错失抢救的时机;甚至不排除一些家属有致患者于死地的故意。因此,通常医生的专业判断要比家属的判断更准确更科学,在比较明显需要救治患者而家属不予签字的情形下,法律应当为医生松绑。医生在请示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经家属同意进行手术。如此,假如医院再遇到肖某某这样"可怜又可恨"的人时,完全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在履行完了相应的程序后,主动对患者进行紧急救治。
再次,权力也意味着责任。法律、法规既然赋予了家属如此之大的权力,可以通过签字与否来决定患者的生死,那么家属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明显的必须进行抢救并且经过医生阐明情况后,仍然不让医生救治,甚至出于某种目的故意不救治患者的家属,是否应该通过司法或者结合法理来进行处理呢?如此,家属在签字问题上才会更加慎重,也可以避免诸如肖某某自己不签字导致妻子死亡后,反而倒打一耙要告医院的事情发生。
一条生命就这样消逝了,令人扼腕叹息,然而,如果一条生命能换来我们对某些方面不足的改善,以便将来挽救更多的生命,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材料二:南京老太太闹市摔倒。五六分钟无人问津2007年11月中旬,南京市一名七旬老太太摔倒在人行道上,尽管马路上行人络绎不绝从她身边走过,可是前后五六分钟时间,始终没有一个人向老太太伸出援助之手。唐先生想走上前去搀扶,刚准备伸出手,就被旁边一位"热心"的男士给拦住了,"你别多事,小心老太太赖你撞她的,让你赔钱".唐先生一愣,只好站在一边。老太太因为体型偏胖,年纪又大,摔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口中还不住的呻吟。这时老太太的周围渐渐有人围观,有一名女青年看不过去了,说"老太太真可怜".接着便准备上前搀扶,站在她旁边的中年妇女赶紧拽了拽她的衣角,摇摇手轻声说:"你是不是她家里人啊,如果不是,别好心办坏事。"女青年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缩了回去。整整五六分钟过去了,众人眼巴巴地看着老人趴在地上。直到老太太的侄女赶到,找来几个熟人,老太太这才被扶回了家。唐先生说,那时他的内心特别难受,真想帮上一把,可是内心的顾虑也阻止着他的脚步。
老太太摔倒后遭遇到的冷漠也是事出有因。其背景是发生在2006年11月的事情,也是在南京,也是一位老太太摔倒,一名好心的年轻人把老人扶起并送去医院。不想,老太太及家人竟异口同声说跌倒为年轻人所撞,还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索赔未果后,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今年9月,法院判决双方均无过错,但责任共担,彭宁这位救人的小伙子要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万多元,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彭宁救人事件让社会看到了各式不同的面孔,也听到了各种不同的声音,其中,助人为乐会不会成为今后社会公德中一个苍白的词语,这是不少人表露出来的担心。还别说,随后不久,当又一位南京老太太在大街上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