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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招875名公务员 7月27至8月7日报名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此次报考条件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名时间:7月27日—8月7日;考试时间:9月6日

  本报讯(记者李海英)7月20日,记者获悉,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和沈阳市人事局正式发出了沈阳市各级机关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聘任法院书记员公告,全市总计招考923人,其中录用公务员875名,聘任书记员48名。
年龄仍是35岁以下 此次报考条件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6日至1990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市)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在农村工作的经历。在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曾在基层工作,之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纳入辽宁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6日。

  报考先看沈阳人事网 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沈阳人事编制网站(www.syrsw.gov.cn)查询。有关报考政策、网络报名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报考人员可查阅《辽宁省各级机关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聘任法院书记员报考指南》。

  全部采取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报考人员可按属地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在沈阳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沈阳招考部门的选择“沈阳考区”。

  报考人员可在7月27日8:00时至8月7日24:00时期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职位报考,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

  纳入辽宁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专门面向上述“计划”招考的职位时,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有关信息。

  低保家庭人员可免考务费 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和照片审核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8月5日至8月7日到沈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8月23日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8月23日8:00时—9月6日8:00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笔试时间是9月6日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8年9月6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没有辅导班 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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