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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决我国自然灾害与社会救助的措施是什么?
一是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安排。党中央、国务院对减灾救灾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民政部切实加强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密切关注各地灾情动态,视灾情及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协商下拨救灾款物,指导各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二是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全面实施,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为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决定2007年在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并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30亿元,用于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开展农村低保。
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三是不断完善优抚安置制度,国防和军队建设得到了有力的支持。为保证这些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中央财政预计增加优抚事业经费42亿元,确保广大优抚对象与人民群众一道共享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是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得到了较好的扶助和关爱。近年来,城乡各类社会福利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功能不断增强。民政部已启动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一批集养护、教育、康复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启动实施“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建设一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改善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居住条件;启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划,新建和改扩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启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建设500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3400个左右社区服务站及100个左右城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这些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将极大地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2、造成我国社会道德缺失的原因是什么?
道德缺失原因
第一,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有很多时候会成为一对矛盾。
第二,公共道德意识不足。这种不足是有社会历史原因的。因为,公民社会的发育乃至成熟,是公共道德意识的不可或缺的历史基础。
第三,人们价值观发生变化。随着市场经济这种文化理念向其他领域的逐步渗透,重个体利益轻集体利益、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价值诉求不断被强化,加之西方文化中消极因素的侵入,社会的价值观不断发生变化,对于某些社会行为的评价失去普遍公认的准则。
社会诚信缺失原因
社会诚信缺失,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经济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既有体制的原因,也有管理教育的原因;既有外部环境的原因,也有个人自身的原因。具体原因主要是:
第一,“文革”及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文革”使很多优良传统遭到破坏。在批判摒弃封建思想糟粕时,将中华民族许多优良的传统美德也丢掉了。讲真话、实事求是遭到打击和批评,口是心非、弄虚作假反而得到赞扬好处多多。同时,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封建思想影响下,人们或缺乏独立人格、或迫于压力,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思想意愿,只好违心地说假话。久而久之,社会诚信就自然被破坏了。
第二、道德教育的虚化。当今包括诚信在内的道德教育,很多时候也还是局限于泛泛而谈流于形式,缺乏实质内容,缺乏针对性,缺少有力和有效措施。特别是道德教育的要求和内容与实践严重脱节,教育者说的和做的不相一致,致使被教育者不以为然,大大地削弱了道德教育的效果。
第三、对市场经济的模糊认识。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要有法制保证和制度约束就可以了,诚信等道德观念在市场经济中不很重要。实际上,法制和诚信是市场经济的两个轮子,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没有法制,市场经济将出现混乱,没有契约,市场经济也名不副实;但是没有诚信,法律就会大打折扣,契约也是一纸空文。
第四、个人主义膨胀,利欲熏心。改革开放以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们获得了独立经济人地位,个人利益得到了充分尊重,利益最大化成为人们遵循的最高原则和追求的最大目标。一些人拜金主义、个人主义膨胀,为追求一己私利不惜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由此产生了利益最大化原则与伦理道德观念的矛盾和冲突,使社会诚信受到冲击。
第五、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由于市场经济活动数量大、变化快,加之信息的公开公正和迅速有效传递尚未实现,使交易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给失信和欺诈提供了可趁之机;因为社会流动性加大和市场交易的不确定,也使失信者有了从事欺诈而逃避打击处罚的社会环境。
第六、法律不健全,对失信者打击不力。在美国,有关诚信方面的法律有十多部,对不同方面、不同环节的信用要求都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还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如对造假,在美国可以最高处罚500万美金,加上10年徒刑,而我国《消法》对造假的赔偿只有两倍。我国在市场经济立法方面近年来做了大量努力,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还不够完善和具体,特别是对于社会失信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不够,使得失信者敢于违法。
3、解决我国社会道德缺失的措施是什么?
提高社会道德措施
第一,要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教育。学校教育是人生的关键,要将各级学校的道德教育目标、内容、方法等“衔接”起来,才能塑造道德观念一致、道德原则清晰的人。学校在道德教育方法上,要注意灌输法与启发诱导法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做到寓道德教育于活动、于生活中。
第二,要确保信息媒介的正确舆论导向。信息媒介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确保信息媒介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高扬时代主旋律,对社会的发展有着方向性的意义。
第三,要控制好社会文化生活的健康精神导向。如图书刊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社会科学、文学艺术以及各种文体娱乐等。在影视音像、图书刊物、电子网络、娱乐消费等方面尤其要加强规范管理工作,遏制宣扬暴力、色情、反动内容。
第四,要大力倡导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如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军民共建、警民共建以及建设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完善自我、改造社会的生动实践,我们应该大力挖掘和推广各种卓有成效的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而提高群众的伦理道德素质和思想文化素质。
第五,应提高公职人员的行政伦理意识,搞好廉政,提高效率,从而为道德的社会调控尤其是道德的法律调控和政策调控以及社会的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
第六,建立起一套稳定的、完整的、有效的道德奖惩机制和道德激励机制,以法治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利益尤其是社会荣辱的双向驱动效应,以及政府的政策诱导能力,褒贬分明,奖惩分明。
第七,依靠法律强制规范道德失范行为。在强化道德调控手段的法律性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新加坡的一些经验与做法。比如,新加坡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等一般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对这些不遵守公共卫生道德要求的失范行为实行重惩和重罚。
打造诚信社会的对策
我们应通过长期不懈地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反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社会诚信观。
第一、加强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和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有关诚信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使人们真切感受诚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努力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开展如百城万店无假货、评选诚信企业诚信公民、打造诚信地区等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使人们在广泛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第二、健全法制,加大惩处力度,使失信者无利可图。防范和治理失信,仅仅靠道德规范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对社会公民和市场主体相互关系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准则,把社会诚信纳入法制的轨道,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制环境,维护和培育良好的市场信用秩序。要结合我国实际尽快颁布制订有关规范诚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的惩处力度。
第三、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使失信者无处藏身。要建立各类企业、组织、个人的诚信信息的征集和公开机制,建立统一集中或政府、行业、信用中介机构三个层次的资信数据库,及时有效地向全社会提供和发布信用信息。大力发展社会信用中介组织,为客户提供规范的资信调查服务和信用评估服务。通过信用信息网络化,使失信者无处可躲,无机可趁。
第四、加强舆论监督,让失信者身败名裂。舆论监督是全体公民获得知情权,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和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重要力量。在揭露市场欺诈和弄虚作假、维护公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闻媒体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对诚信者的社会褒扬和对失信者的舆论谴责,促进社会形成更好的诚信氛围,使失信者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加大失信者的道德成本。
第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表率,提高公信力。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核心和关键,政府的公信力对全社会影响极大。要社会讲诚信,首先政府要做好表率,领导要以身作则。任何政府和制度都要按照诚信的原则来组织和建构,各级干部都应按照诚信的原则行使其职权。一旦背离了诚信的原则和精神,政府就会失信于民。
4、请阅读商业贿赂问题资料并概括资料?
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发展到一定程度,会严重危害到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廉政制度、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因此,政府必须采取措施解决商业贿赂问题。
5、造成我国商业贿赂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一)、监管体系、法律制度存在漏洞
第一,关键是没有举报人保护制度。我们必须给知情人提供举报的安全条件和保护,要让知情人勇于举报。
第二是制度不完备,处罚力度小。首先是范围界定小,商业贿赂应该是指商事活动主体在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商品服务过程中,为了谋取商业利益,故意采取各种财产性或非财产性贿赂手段,侵害正常商业秩序的行为。相比之下,我国相关法律所定义的商业贿赂的范围要小得多。
第三、商业贿赂之所以盛行,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市场经济规则的不完善,是相关制度设计的不合理,是权力对市场经济规则粗暴干涉所导致的运行不畅。这些才是商业贿赂多发的真正病根。比如医药界,商业贿赂之所以极其盛行,就在于当前的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医生处方权的寻租空间过大,那些靠“回扣”生存的所谓“医药代表”才会应运而生。
第四、多头监管导致管辖权脱节,放纵犯罪。
(二)、政府对商业贿赂行为制止不力。由于企业的产、供、销各环节均受国家计划调节,企业本无经营自主权,再加上国家对企业与市场又实行严格的行政管理,所以,没有商业贿赂的必要性。
(三)、独立经济主体利益驱动。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渐得到确立。由于每个经济主体都有着自己的独立经济利益,在竞争中,不良经营者就会运用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实施商业贿赂,争取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
(四)、市场不成熟、资源不够丰富。我国市场体系还处在进一步完善之中。体制转轨时期,行政干预经济的现象依然存在,使以各种手段获得行政的支持、获得项目、获得特许、获取资源成为可能。商业贿赂是市场不成熟、资源不够丰富等条件下,滋生的一种丑恶社会现象。
(五)、商业贿赂成本意识。“在中国,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交易成本。结果是,不这样做,你就没有竞争力,而最后是我们的经济秩序被扭曲,而劳动者也无法提高工资水平。”
6、解决我国商业贿赂的措施是什么?
第一、“反商业贿赂需要协同作战”。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反商业贿赂的基本权力在工商总局手中。事实上,市场交易过程出现的商业贿赂问题,不仅工商机关有权查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赋予其他一些行业监管部门执法的权力。这种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的混乱状况导致了不同部门在对查处商业贿赂的标准把握上存在分歧,执法尺度不一,“或争或推”,加大了执法成本。因此,治理商业贿赂,必须高度重视对掌握相关权力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监督制约,加大相关案件的查处力度。
第二、制定《反商业贿赂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贿赂行为也在不断翻新。为了进一步打击商业贿赂,应加紧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目前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上个世纪80年代酝酿起草的,仅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一般性规定,必须根据新形势加以修改完善。
第三、对存在商业贿赂现象的机构要加强制约。法律的监督成本相当高,有时候甚至高到难以执行的程度。例如让法律来监督每一个医生是否收受了回扣,实际上是不太可行的。而让各大医院来监督医生则容易得多。如果医院对于接受贿赂的医生严厉制裁,对于行贿厂家的药品拒之门外,那么医生和经销商自然不敢造次。可是医院监督医生的积极性不可能来自于内部,而只能通过医疗体制改革,让医院的成本受到外部严格的审查和制约才能实现。
第四、必须让市场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部分国有企业成为商业贿赂的温床,主要是这些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不足,对于成本的变化不敏感。在完全的市场机制下,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商业贿赂的存在,对于采购方来说,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加,成本的提高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因此,企业就会千方百计防范自身的采购漏洞,将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程度,受贿的可能性降低了,行贿的自然减少了。
第五、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要重点在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二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三是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
7、解决我国科技创新的措施是什么?
第一,促进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三方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鼓励研究生联合培养,促进三方人员的流动。
第二,进行"创新型"教育体系改革。在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中,最重要的恐怕是教育体系。中国的传统教育体系偏重于知识传授,厚重有余,活力不足,在某种意义上不利于创造能力的形成。中国的教育在课程设置、教授方式、考评方式等方面均有诸多待兴待革之处。
第三,政府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重点投在那些具有公益性、基础性、前瞻性的项目上。
第四,政府要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国家对自主科技创新的制度支持应是全面而有效的。例如,有效的项目评估和资金支持体系;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有明智的产业政策;有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科技创业的社会融资系统;政府提供专项基金,用于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在研发和自主创新方面也将给予相应支持;对企业国内外研发投入给予所得税抵免或退征;设立研发和品牌风险基金,政府和企业共担风险;完善科技经费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的监督,提高透明度。
第五,自主创新,必须注重专利申请,尤其是发明专利,在知识产权这一高台上与国外较量。要更加鼓励发明、创造、创新,使知识产权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政策,理顺知识产权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第六,要通过建立引导和约束机制,刺激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发挥企业在整合全社会创新资源中的主导作用,继而提高全社会创新活动的整体强度。
第七,培育与创新相关的中介机构。让科研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需要提升技术转移服务的质量,形成由一批中介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高素质技术经纪人构成的服务体系。要加强激励政策设计,支持这些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快速成长,例如让部分科技服务机构享受高技术企业的同等政策。
第八,创造一种良好的文化环境。例如,有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有热爱科学的社会风气,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学术教养和规范;对创新精神的褒奖,允许失败,对创新成果的激励。
8、解决我国公平分配的措施是什么?
促进公平分配的八条建议
建议一.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在完善产权制度中规范收入分配关系
――加强产权的相关立法,使产权的行使及相关利益的实现有法可依,促进产权关系的清晰和规范。
――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产权多元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
――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变政府的产权代理为产权界定。
建议二.改革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权限,减少行政层级,建立统一的行政协调制度,最大限度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责范围,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
――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核心是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管理权责。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采取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广泛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
建议三.在政府职能转换中,促进公共财政制度建立,提高财政的公共支出水平,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转型阶段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的中坚作用
――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关系。
――改革现行转移支付方式,建立规范透明的新型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转移支付力度。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比重。当前政府应尽快从经济建设的直接建设者和微观经济的直接生产者的角色中逐步退出,更多地履行公共服务者的职能。将一定时期的工作目标列入相关法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为历年人大审议的重要内容。
建议四.改革税收制度,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适时出台新税种,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有利于促进公平增长的合理税制
应着重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制定更趋合理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改革个税征管体制,将征管权限划归中央。加强个税征管,改善征管手段。逐步试行以个人所得税为核心,以物业税、遗产与赠与税等财产税为辅的税收体系。推进增值税转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是完善增值税制度的方向。要在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试点办法的基础上争取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建议五.从多方面工作入手,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消除城乡收入差距的二元制度基础
――建立就业机会权利平等、获得劳动报酬权利平等、享受就业社区公共资源权利平等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平等就业制度。
――在继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同时,加强对农村基层公共支出的转移支付,加快农村各项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保障农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并探讨确立农民对土地的实际处分权,在土地合理流转的过程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建议六.尽快破除传统体制遗留的不同所有制不同政策待遇的不平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由于对行政性垄断和国有企业等特殊保护政策给公众带来的利益损失
――在改革中不断弱化行政性垄断经营力量,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
――继续改革国有企业制度,使其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促进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
――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促进经济主体多元化,为社会成员的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创造有效的制度空间。
建议七.重视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制度安排,将当前重点工作与长期制度建设有机结合,使其尽快覆盖全体公民
――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要解决当前我国的就业压力,必须把提高劳动者素质放到首位,通过进一步普及基础教育,加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改善劳动力供给结构。
――鼓励就业内容和就业形式的创新,实行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企业和各种“非正规就业”。
――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当务之急,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
建议八.重视建立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利益诉求途径,提高和扩大社会对利益冲突的容纳能力和空间
在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中,追求公平分配的另一方面的重要途径或制度安排就是建立各个利益主体间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尤其是劳资双方的协商制度、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和利益保护制度。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确立工会独立于政府和企业雇主之外的法律地位,以及维护职工权益的实际权利;如何割断政府与企业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使其真正成为社会公正的维护者;如何使司法制度真正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最终的追寻目标是建立利益各方的良性互动关系和实现公平分配的利益协调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