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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市交通局下属
事业单位 |
船舶和机械制造类 |
1 |
法律类 |
2 | |
汉语(教育)类及相近专业 |
3 | |
人力资源类 |
1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8年12月3日―12月4日到宿迁市交通局政治处报名(市交通局办公大楼410房间),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者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3张。报名者填写《宿迁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和市交通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人员中按计划招聘总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市交通局分别在“宿迁市人才网”和“宿迁市交通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生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交通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55014(宿迁市交通局纪 检监察室)。
五、联系方式
1、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臧 辉
咨询电话:0527-84353005
2、宿迁市交通局政治处
联系人:郝利民
咨询电话:0527-84355007 。
公务员精讲班辅导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报名 | 答疑 | 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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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能力测试 | 伊强 | 30 | 报名 | |||
申论 | 陈亚菲 | 30 | 报名 | |||
公务员面试指导 | 张玲莉 | 10 | 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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