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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经所党委研究决定,将以下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人事厅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由湖南省信息产业厅人事处和我所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办公室人事部门负责招聘具体事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严格遵循回避制度。
三、招聘计划:
我单位2009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
四、招聘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 身体健康,由所统一组织体检;
5、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历优先。
6、 招聘计划表:
序
号 |
部门 |
专业 |
岗位名称 |
人
数 |
年龄 |
其他 |
1 |
电子信息有害物质检测中心 |
化学分析 |
测试工程师 |
1 |
35岁以下 |
硕士 |
2 |
软件测评中心 |
计算机类 |
测试工程师 |
1 |
35岁以下 |
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
3 |
检测中心 |
电子或自动化类 |
测试工程师 |
1 |
35岁以下 |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
有关招聘信息,我所将通过各高校就业网及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网址 http://www.hnrst.gov.cn /)向社会发布。
2、报名时间:从2008年12月30日起,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发至邮箱hnstc.hr@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26日。
3、考试与测评:组织对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常识、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或测评。根据考试或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差额预录,确定9人进入面试。
4、面试与考核:参加面试考核的工作人员由厅人事、纪检监察负责人、所领导、用人部门、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后,确定3名拟聘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选参加体检。最终确定聘用3人。
5、公示:对拟聘人员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上报办理审批手续。
6、审批:招聘工作完毕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信息产业厅审批。
7、签定合同:聘用人员与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湖南省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和我所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联系人:邓燕 万芳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东路51号
联系电话:0731-2807729
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