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我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市人事局同意,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护士7名。
二、基本条件:年龄在28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以上学历,有护士执照,身体健康,现实表现好。同等分数具有一定精神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4日--6日,地点在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时需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执照、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免冠半身近照2张,交报名费100元。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笔试时间为2009年1月10日上午。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以《湖南省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精神科护理学》为主。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对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五、待遇: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2891665 联系人:肖希林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