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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篇
上者,民之表也。表正,则何物不正!(孔子)
释:作为领导者,是民众的表率。表率作用好,任何事情也会好起来。
为人臣者,以富乐民为功,以贫苦民为罪。(汉.贾谊)
释:身居大臣位置的人,应该把使民众的富裕和欢乐当作自己的责任,把民众的贫穷和苦难当成自己的罪过。
大者不能,小者不为,是弃国捐身之道也。 (荀子)
释:大事不能做,小事又不去做,这是败坏国家和毁灭个人的道路。
乃知国家事,成败固人心。 (宋.王禹戎)
释:要知道国家的事情,成败都在于人心的背向。
政通人和,百废俱兴。 (宋.范仲淹 )
释:政令畅通,人民团结和睦,各种困难就都克服。
位在十人之上者,必处十人之下;位在百人之上者,必处百人之下;位在天下人之上者,必处天下人之下。(清.唐甄)
释:所处的职位在十人之上的人,必须把自己放在十人之下,职位在百人之上,必须把自己放在百人之下,职位在天下人之上的人,必须把自己放在天下人之下。
水浊无掉尾之鱼,土确无葳蕤之木,政烦无逸乐之民。(北齐 . 刘昼 )
释:水浑浊了就没有再往回游的鱼儿,土地瘠薄了就生长不出枝叶茂盛的树木,政令烦乱了就不会有安逸快乐的民众。
为上能自爱,群属必畏钳。 (清.康熙)
释:作为上级的能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他的所有部属就必然服从他的管理,执行他的指令。
尊贤使能,信忠纳谏,所以为安也!(汉.王符)
释:尊重贤良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相信忠诚的人,听得进别人的不同意见,这样才能保持安定。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宋.王安石)
释:自古以来,领导、驱使民众在于有信用和诚恳,要把所说的话看为比百金份量还重。
无多事、无废事、庶几无事;不徇情、不矫情、乃能得情。 ( 清.程祖洛)
释:不做多余的事,不怡误松懈该做的事,方能太平无事;不徇私情,不搞矫作虚伪的人情,才能得到真正的感情。
吴王事事堪误国,未必西施赛六宫 。 (唐.陆龟蒙)
释:吴王夫差做的每件事都足以丢弃国家,并不只因为西施胜过六宫嫔妃所造成灭亡的。
不信而任事,则事反;不仁而御众,则众殃。(宋.李觏)
释:叫你不信任的人去办你想办的事,就会使事情办坏;自己不仁义的人去领导群众,群众就会遭殃。
得时者昌,失时者亡。 (《列子.说符》)
释:能够抓住时机、利用时机的就能昌盛;失去时机的就会衰亡。
明主好要,暗主好详。 (荀子)
释:聪明的人爱好抓要害,简明扼要;昏暗的人爱好详尽罗索。
谄谀在侧,善议阻塞,则国危矣。(墨子)
释:阿谀奉承的人围在身边,善良的意见建议受到阻塞,这样国家就危险了。
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君之所以暗者,偏信也。(汉.王符)
释:皇上之所以圣明,是因为能够多方面听取意见;皇上之所以昏暗,是因为偏信个别人的说法。
貌言华也,圣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汉.司马迁)
释:华丽的语言是虚伪表面的,实在语言是高尚神圣的,能当药治病的语言是苦涩的,使人得病的言语是奉承、甜蜜的。
计疑无定事,事疑无成功。(三国.诸葛亮)
释:思考问题犹豫不决,怀疑这怀疑那就不能决定事;做事时疑疑惑惑就不能把事情办成功。
明主者务闻其过,不务闻其善。(《战国策》)
释:明白的领导愿意听别人指出他的过错,不愿意听别人吹捧他、讲他的成绩。
怒不犯无罪之人,喜不从可戮之士。(三国.诸葛亮)
释:生气发怒的时候也不去侵犯没有罪过的人,高兴喜欢的时候也不迁就顺从那些该杀的人。
驽马驰,骏马悲;驽马肥,骏骨朽。(清.梁佩兰)
释:骑着劣马跑时,骏马就会悲伤;把劣马养肥了,就使骏马的骨朽了。
有功于国家,即千金之赏,通侯之印,亦不宜吝;无功于国家,虽颦笑之微、敝绔之贱,亦勿轻予。(明.张君正)
释:对于国家有功的人,就是对他们奖赏千金,封赠提拔,也不应吝惜;没有功劳的人,对他们就是笑一笑这样的小表示、一件破旧的裤子,也不要轻以给予。
治道之要有三:曰立志、责任、求贤。 (宋?杨时)
释:治理政事的要害有三方面,就是要树立志气、积极负责任、请求贤人相助。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宋.吕祖谦)
释:当官的办法有三件事要特别注意:一是清廉、二是谨慎、三是勤政。
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 ( 宋.林逋)
释:个人不把钱财看得太重就可以凝聚人,对自己要求严格就能使人们信服,宽宏大量就可以得到人,能以身作则就可以率领人。
纸上得来终非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宋.陆游)
释:单单从纸面上了解得到的东西总归是浅薄的,必须知道有些事要亲身参与、亲临实际。
能探风雅无穷意,始是乾坤绝妙词。 (明.方孝儒)
释:能够探讨出《诗经》的无穷含义,才会明白风雅颂是世间的好词。
只手遮天曾几时,万人有口终须说。 (明.瞿式耜)
释:想个人一手遮天曾经几时有长久的呢?人们都有口总会要说话的。
乱条犹未复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能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宋.曾巩)
释:凌乱的柳条还未完全变成青黄色,借着东风的势就狂舞起来,把它的飞絮想蒙住日月,但不知天地之间还有秋霜。
政贵有恒。(《尚书?毕命》)
释:恒,长久不变。
有理而无益于治者,君子弗言;有能而无益于事者,君子弗为。(《尹文子》卷上)
释:弗,不。为wéi,做。
居之以强力,发之以果敢,而成之以无私。(宋 苏辙《新论中》)
释:居,平时。发,发动。果敢,坚决勇敢。意谓国家平时要有实力,发动一件事要坚决勇敢,取得成功必须无私。
政纲虽举,必求益其所未至;德泽虽布,必思及其所未周。(《宋史 薛极传》)
释:益,增益,扩大。未至,没有达到的地方。及,及到。未周,没有覆盖的地方。
上安下顺,弊绝风清。(宋 周敦颐《拙赋》)
释:弊,弊端。绝,绝迹。风,风气。
执法篇
出政施教,赏善罚暴。 (墨子)
释:出任政事和实施教育,就要奖赏善良和惩罚暴虐。
邪正者治乱之本,赏罚者治乱之具。 (宋?林逋)
释:邪恶和正直是决定太平或混乱的根本,赏和罚是保证太平消除祸乱的工具。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明?张居正)
释:天下的事情,立法并不难,难的是立了法必须执行;听别人的意见建议并不难,难的是听了后能去照着做。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韩非子)
释:掌管执行法规的人坚强,就能使国家强盛;掌管执行法规的人软弱,就会使国家衰弱。
杀人者死,然后人莫敢杀;伤人者刑,然后人莫敢伤。(宋?李觏)
释:对杀人的处以死刑,以后就没人敢杀人了;对伤人的处以刑罚,以后就没人敢随便伤人了。
无功不赏,无罪不罚。 (荀子)
释:没有功劳就不进行奖赏,立了功的就要奖赏,没有罪过就不进行惩罚,犯了罪的就要惩罚。
巨壑虽深,兽知所避;烈火至猛,人无蹈死。(宋?苏舜钦)
释:大沟壑虽深,野兽能知道躲避开;大火虽非常猛烈,人没有踩上烧死的。
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荀子)
释:不进行教育而光杀人,这样虽然刑罚多但压不下歪风邪气;光教育而不实行刑罚,这样做坏事的人就受不到惩戒。
赏善而不罚恶则乱,罚恶而不赏善亦乱。 (唐?元结)
释:只奖赏善良的而不惩罚作恶的就会出乱子,只惩罚作恶的而不奖赏善良的也会出乱子。
赏无度则费而无恩,罚无度则戮而无威。 (孙武)
释:赏赐没有一定限度就会费了财物而不能使人感恩,惩罚没有限度就会虽杀人也不能树立威严。
善为政者,刑先于贵,后于贱;重于贵,轻于贱;密于贵,疏于贱;决于贵,假于贱。(清?唐甄)
释:善于为官从政的人,在进行刑罚时,先制裁地位高的,后制裁地位低的;对地位高的从重,对地位低的从轻;对地位高的紧密,对地位低的稀疏,对地位高的认真坚决,对地位低的宽容。
鞭朴不可驰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 (宋。李觏)
释:鞭打的惩戒不能在家庭中松驰,刑罚不能在国家废除。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韩非子)
释:家里有永久的产业,虽遇到饥荒也不会挨饿;国家有永久的法规,虽遇到危险也不会混乱。
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而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管仲)
释:不因为贵重的宝物而歪曲使命和命令,所以说命令比宝物还贵重;不因为自己所爱的人而弯曲国家的法律,所以说法律比人要可爱。
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三国?诸葛亮)
释:为国尽忠、对时代有益的人就是自己的仇人也必须奖赏,违犯法律、懈怠懒惰的人就是自己的亲人也必须惩罚。
罚必施于有过,赏必加于有功。 (北齐?刘昼)
释:惩罚必须实施到有过错的人身上,奖赏必须给予有功绩的人。
赏不当功,则不如无赏;罚不当罪,则不如无罚。(宋?张孝祥)
奖赏如果不能与所立的功劳相当,就不如不进行奖赏;惩罚如果不与所犯的罪过相当,就不如不进行惩罚。
言多变则不信,令频改则不从。 (宋?欧阳修)
释:说的话多变人们就不会相信,下的命令频繁改动人们就不会服从。
理国无难似理兵,兵家法令贵遵行。 (唐?周昙)
释:管理国家没有多大难处,也要象管理军队一样,关键是军队的法令是非常注重遵照执行的。
赏不足劝善,赏不足禁非,而政不成。(宋?欧阳修)
释:奖赏不能够教育人们做善事,惩罚不能够禁止人们为非作歹,这样政权就保不住。
稂莠不锄,嘉禾不茂;冤愤不泄,戾气不消。(明?张居正)
释:形似禾苗的害草不铲除掉,真正的禾苗就不会茂盛;人们的冤愤不使之宣泄掉,暴戾的气氛就不会消除。
上下不合,令乃不行。 (管仲)
释:上下之间不团结和睦,命令就不会得到贯彻执行。
不以喜以加赏,不以怒以加罚。 (晏婴)
释:不因为个人高兴了就随便赏赐下面,不因为个人生气就随意惩罚下面。
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 (汉?司马迁)
释:职位不能没有功绩就取得,刑罚不能因为高贵有势力就免除。
天下难治,人皆以为民难治也,不知难治者非民也,官也。(清?唐甄)
释:国家难以治理,人们往往以为是难在百姓难于管理,不知道难于管理的并非民众而是官吏。
赏罚,政之柄也。明赏必罚,审信慎令,赏以劝善,罚以惩恶。(汉?荀悦)
释:赏罚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措施。赏要公正合理,罚要坚决果断,要慎重对待自己的信用和命令。用赏来激励人们做好事,用罚惩罚那些做坏事的人。
治国之法,为民而立者也,故其行也,求便于民。乱国之法,为上而立者也,故其行也求利于上,而不求便于民,斯法因人立,不悖于天理人性者寡矣。虽然,即不便民矣,其法虽立,而其国必不安。 ( 清?严复)
释:治理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制定的,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力求方便百姓。而乱国的法律,是为统治者而立的,它在执行过程中也必然力求为保护统治者,而不方便于人民。这种为少数人而立的法律大多数都违背天理人性。违背人民利益的法律既使制定了,而这个国家也一定不会安定。
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准绳也。具法者,法不法也;设赏者,赏当赏也。(《淮南子主术训》)
释:所谓法律,就是衡量一个国家是非的标准,也是国王治理国家的准绳。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惩罚那些违法乱纪的人;制定奖赏条例,也是为了赏赐那些应该给予奖励的人。
一政之举,一令之施,合乎其德智力者存,违于其德智力者废。(清严复)
释:一个政策的制定,一项法令的实施,如果符合民德、民智、民力的就能存在下去,违背民德、民智、民力的就会被废除。
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永在。(战国?慎到)
释:当君王的人不过多地听那些空泛无益的议论,而应根据法律制度来评判时政的得失。不合乎法律的话不要听,不合乎法律的辛劳不给以赏赐,没有功劳的亲属不能任用他们作官。当官的人不能因亲徇私,法律对所爱者也不应有特殊的施舍。因此,上下级之间没有别的,只有法律是永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