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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贵州省湄潭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简章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为确保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现根据遵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遵市人发[2007]6号)和《关于印发〈遵义市卫生医疗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医护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遵市人发[2008]10号)要求,结合湄潭县有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专业对口,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三)定岗位、定专业报考,每人限报1个专业(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定专业报考,考试后按招聘名额和考试录取总成绩的排名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与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按比例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比例,招聘岗位调减的情况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因职位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岗位;无报考职位的可凭报名缴费发票退报名费。

  二、考试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未受过刑事处罚,两年内未受过治安处罚。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两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报考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到2008年12月31日止。学历、专业、年龄、性别、户籍等相关条件按各招考岗位及专业的具体要求执行,详情见《湄潭县部分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四)具备适应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六)本县内正式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三、考试招聘程序

  基本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践操作)、体检、考核(政审)、择岗、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9日―12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3、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以及报名考试费180元。

  4、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有并列时录取笔试成绩高者。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占40%;医护人员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

  (1)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基本国情和贵州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按各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以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教材为主。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9年1月7日考生凭收据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领取。

  (4)笔试时间:2009年1月8日。上午9:00―11:00,考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考综合知识。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6)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总分?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医护人员笔试总分?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

  (7)进入面试人员数额。根据专业岗位考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若最后1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员总分不足5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规定比例减少考聘岗位职数。

  2、专业技能测试:非卫生系统岗位专业技能为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卫生系统测试卫生专业三基训练、实践技能操作。

  (1)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09年1月19日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领取。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卫生系统岗位面试于2009年1月20日早上8:00开始;其余岗位面试时间从2009年1月21日早上8:00开始。

  (3)专业技能测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

  (5)所有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四)体检:按岗位招聘职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体检标准及相关要求: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并交近期免冠照一张。体检费考生自理。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前不进食。

  3、体检地点: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

  (五)考核(政审)

  在体验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法律意识、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其报考资格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复查,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之被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然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选。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确定后,卫生系统招考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报考专业的录取总成绩排名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择岗时间另行通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遵义人事人才网、湄潭县政府网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县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1式3份,连同其他相关材料,由县人事部门审核并统一上报到遵义市人事局审批后,由县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成立湄潭县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考聘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考试招聘的日常业务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4227336、4221293。

  五、工作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聘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县人大、政协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在招考聘用过程中对违纪违规的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聘用。

  本方案由湄潭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4227010(县纪委、监察局)

  附:湄潭县部分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湄潭县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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