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因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鄞州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此次计划考试录用教师103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说明
1、招聘对象: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还须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2、职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的专业,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育局确定。
3、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4、报考人员必须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依法办事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5、户籍以报名日期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招聘范围:
1)一般职位:一般学科要求鄞州(含东钱湖、梅墟)、江东生源(高校入学前户籍,含现户籍在鄞州、江东的,不含在鄞州、江东高校就学落户的,下同)的师范类毕业生;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地理、生物、计算机、英语、科学等紧缺学科,初中可放宽至宁波大市生源,高中可放宽至浙江省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职教技能教师职位[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制造、自动化(数控技术,含数控车、数控铣)、汽车维修工程、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或机械工程与自动化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电气技术教育、自动化(电气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信息工程、电子技术教育、动漫设计、现代物流等],不受户籍限制。
2)特殊职位:宁波大市生源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宁波大市生源的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师范类毕业生;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师范类校级优秀毕业生。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的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均采取网络报名确认。
(一)注册、报名及上传照片
时间:2008年12月26日0时--12月29日24时。
网址:宁波鄞州人事编制网事业人员考试系统(www.nbyzrs.gov.cn)
其中,若特殊职位指标数未招满,报名时间可延长至教育系统2009上半年度的最后一批招聘时间,其间可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A楼4楼)。
1、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业)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但符合特殊职位招聘条件的,可同时兼报专业对口的一般职位,且不受一般职位招聘范围的限制。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专业)。
2、报名同时,考生上传照片(200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2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未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12月30日0时-1月4日24时。
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和上传的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不符或照片存在问题的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8年1月5日0时―1月6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鄞州人事编制网事业人员考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对于照片存在问题的考生要及时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6日12时。
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结果的考生,请马上致电87525419联系。
(四)指标审核
时间:2008年1月7日12时-1月9日17时。
1、初审结束后,区人事部门对各职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
一般职位招考指标数为3名及以上的,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则酌情核减招考指标;一般职位招考指标数为2名及以下的,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特殊职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前由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报区人事局备案,合格者进入面试,届时由区教育局与相关人员联系。
2、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的,人事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3、对于拟取消职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区教育局将及时与其联系,如果符合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允许其改报。
4、报名人数较少的职位,由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提交报名资格材料。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1月10日0时--1月11日24时。
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鄞州人事编制网事业人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初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大于3:1的,全部进行初试;小于或等于3:1的,经区人事局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笔试(职教技能教师职位直接进入技能测试)。直接进入笔试(技能测试)的职位,在鄞州人事编制网www.nbyzrs.gov.cn和鄞州教科网www.nbyzedu.gov.cn公布。
初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初试采取试教的形式,百分制。其中计算机、数控技术(含数控车、数控铣)、汽车维修工程、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或机械设计与制造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或机械工程与自动化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应用电子技术、动漫设计、现代物流等职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百分制。
报考者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初试(职教技能教师职位还需进行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初试成绩(职教技能教师职位根据初试成绩10%和技能测试成绩3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指标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对象。初试、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对象于笔试前在鄞州人事编制网和鄞州教科网公布,无技能测试的初试成绩以10%计入最后总成绩;技能测试、初试成绩分别以30%、10%计入最后的总成绩。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百分制。笔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1月1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春节后公布,考生可以到鄞州人事编制网事业人员考试系统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指标数确定,指标数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指标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人事编制网和鄞州教科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区教育局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职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特殊职位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学子英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专业)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七、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按初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直接进入笔试的职位面试成绩为50%,特殊职位的总分为面试成绩),其中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按初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以10%、30%、30%、30%合成综合成绩。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合格后,区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十、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再聘用上岗。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
87525740(鄞州区教育局)
87525419(鄞州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附件:2009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需求表.doc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