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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北部,2006年10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为全国又一行政新区,同年12月,被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唯一一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区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和部分城市规划建设权(更详细的区情和招聘信息请浏览沈北新区政府网站:www.sbxq.gov.cn)
为促进沈北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点高中部分学科聘用制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招聘学科及人数
语文6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4名、政治1名、体育1名,共17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基本标准和条件,有较强的自信心、责任感,老师德、有纪律、爱学生,注重对学生进行人生理想引导,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2、北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3、辽师大、沈师大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指获得三次以上校级奖学金、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校级学生干部)。
4、高考时为省属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学生。
5、英语学科教师需达到英语8级水平。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由招聘单位向相关师范院校发出招聘通知,并在沈北新区人才网、政务网、教育网、区有线电视台公开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共7天时间。
报名地点:沈北新区教育局人事科(沈北新区金星街24号)
报名形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rsk1916@163.com)。
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2009年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学位证、荣誉证及其它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录用时,以实际证件为准)。
(三)面试
聘请老师组成面试小组,按照所招聘教师学科人数1:3比例确定人选参加专业课考核。
(四)专业课考核
即试讲,由老师、学生打分,确定最后人选。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六)聘用
具体方式如下:
(1)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参照沈北新区教师同职务和级别工资标准确定(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具体事项以合同为准)。
(2)支持被聘用的大学毕业生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优先录用为在编教师。
咨询电话:024-89861916024-89864517
联系人:张香兰、付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