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赣州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能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市政府授权监管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害。经市国资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聘)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考选岗位及人数:赣州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科级专职监事2名、一般工作人员1名。
二、考选范围:全市行政、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高校毕业生。
三、考选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好,政治清白。
(二)任职条件:报考科级专职监事职位的应在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2006年10月以前任职)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当的任职经历。
(三)年龄及专业能力条件:
1、科级专职监事: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类专业毕业,具有会计师、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工作人员: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并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资质,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四、考选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等程序公开选聘。公开选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核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20:40:30:10。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
3、报名地点:市国资委考核任免科(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财政大楼1014室)。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考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科级干部需提供任职证明,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位考生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20元。
市国资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核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职位考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相应减少考选计划或取消。资格审查贯穿于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考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考选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上午9:00-11:00公共科目笔试,下午2:30-4:30专业科目笔试。
2、笔试地点:另行确定。考生于2009年1月8日到市国资委考核任免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题目由市国资委邀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封闭命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考选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相关政策法规或操作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的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根据考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09年1月17日。
2、面试地点:市国资委会议室。
3、面试题目由市国资委邀请有关人员进行封闭命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分数按占总成绩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并与其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委具体承担,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将考察分数按占总成绩比重计算出考察成绩,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2、体检。根据招考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考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五)公示和任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综合情况,市国资委党委提出拟录(聘)用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在媒体和拟录(聘)用对象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未反映出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报请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科级专职监事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办理试用任职手续,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考选的一般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及要求
公开考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考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考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赣州市国资委考核任免科0797-8128309。
联系人:黄郁梅13970764816
陈敏13870738096
谢纬13033235299
赣州市国资委
200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