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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医院(财政拨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范围、对象:
1、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㈡、招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08年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医院招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2日---12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医院。报名工作由开发区人事局统一组织。
3、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三、考试办法
㈠、考试办法:考试采取只面试不笔试的办法,实际报考人数全部进入面试,但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经市人事局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㈡、面试内容和要求
面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为1:1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才能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对象:(1)同职位的学历高者优先;(2)学历相同的,以在校学习公共科目成绩(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三科成绩总和)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开发区人事局负责组织。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人事局共同负责。
招考职位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给予聘用。
所有招聘人员全部为编制内人员,人事关系由开发区人事局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五、其他
1、本方案未作规定的,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规定执行。
2、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本人。
3、招聘过程邀请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本方案由开发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常山开发区人事局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