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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年65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以及2008年山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要求,根据我院空缺岗位需要,报经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批准,现发布山东省胸科医院2008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方式
我院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不同等级的岗位和专业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的组织由卫生厅统一安排;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人事厅和省卫生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负责组织。
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由我院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自行组织招聘。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
㈠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6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㈡招聘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增人计划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69号)要求,2008年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共招聘计划编制内工作人员3人,其中招聘初级岗位人员1人,即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㈢初级岗位招聘报名和考试
1.报名。初级岗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3日-25日17点;
查询时间:2008年12月24日-25日22点。
具体办法是:
⑴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山东省卫生厅www.sdw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我院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⑵单位初审:我院已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⑶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12月26日到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一楼110房间(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燕山立交桥东,115路、31路浆水泉路下车西行50米路口南行200米)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需带报名登记表、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过程在保证信息完全真实的情况下可由他人代办。
⑷现场确认后,于2008年12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⑴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及其分数所占比例如下:
非卫生专业类:公共英语(50%)、公共基础知识(50%)。
卫生专业类:公共英语(50%)、医学专业基础知识(50%)。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试时间拟定为2008年12月28日。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为准。
⑵面试
卫生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推荐,由我院组织面试后确定是否录用。面试由各用人单位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的监督指导下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并在网站公布。
三、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和考试
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人,即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级职称,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
1、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聘直接到我院报名。
2、笔试及面试:对我院招聘博士学位的人员招聘的,经审核合格后,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我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招聘岗位,按照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依次进行等额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的由我院提出初步的聘用意见,经省卫生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事厅备案。省人事厅审核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山东省胸科医院人事科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46号
咨询电话:86568012、86568079
附件:山东省胸科医院2008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山东省胸科医院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