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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报经中国地震局批准,2009年上海市地震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与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要求
具体工作部门 岗位 专业 学历学位 人数
上海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工程 研究生、硕士学位 1
上海市地震局宣传教育中心 信息采编 新闻学及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1
上海市地震局宣传教育中心 会计 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报批(办理手续)。
(一)报名
报名者请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照片,连同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寄送上海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2月28日。
(二)资格审查
就报名者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时,参加面试者请携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复查。面试时,加试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上海市地震局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及申请进沪审批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名单在上海地震信息网 (http://www.sbsn.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报批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中国地震局审批。
(八)办理手续
经中国地震局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非上海户籍生源还需办理申请进沪手续(办理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547202
电子邮箱:qliu@sbsn.net
联系人:刘沁
联系地址:上海市兰溪路87号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2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