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2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张家港市户口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一般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部分特殊职位对年龄的要求详见计划表。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9日、20日两天,每天9:00-11:00;13:30--16:00。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杨舍镇人民东路65号)。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审查:报考者需到现场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户籍尚未迁回本市的2008年毕业的大学生,须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交复印件)。
(2)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如:"2年以上",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后,填写《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考试费98元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如实填报,在考试、体检、考核中,一经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不提供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08年12月27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8:00-10:30。
3.准考证发放:考生于12月2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市人才市场3楼)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及公布: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市人才市场及相关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到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领取《面试通知》。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在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对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此比例的,则全部参 加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 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政审)
1.体检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人事局发《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调动)、就业报到手续。
八、纪律
公 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93278。
九、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考事宜可见张家港市人事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zjgrs.gov.cn)和张家港人才网 (http://www.zjgrc.com)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93258、58173512。
张家港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