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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佛山市地震局公开招聘政府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佛山市地震局的地震台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人数: 1名。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2、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3、地球物理及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曾从事地震台技术管理工作,熟悉测震和前兆资料分析、地震仪器的维护,在测震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和经验,能独立处理相关的技术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
4、男性,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时间截至到2008年12月31日),户籍不限。
三、 管理和薪酬
所聘人员列入政府专业技术聘用人员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执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间执行相应档次薪金,即:月薪7000元;试用期薪金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考核小组
负责招聘的笔试、面试和考核工作,招聘考核小组由佛山市人事局、佛山市地震局领导及有关老师组成。
(二)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
发布信息:在市人事局政务网或珠三角联合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2月2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地震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9号,联系电话:0757-83139758;
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登记表,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经我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1、笔试:内容包括地震观测资料分析知识、分析报告写作、公文写作等。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聘用岗位所需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政府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地震局与确定的政府专业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佛山市地震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