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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整体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招)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选调(招)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选调(招)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报考选调岗位的仅限于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报考选招岗位的不限地域,符合年龄和学历条件(09年毕业生2009年7月底前能够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原件)的高校毕业生;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黟县2008年下半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人员计划一览表》。
三、选调(招)步骤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12月21日至12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县人事局人才开发股(县政府大院内)现场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须提供:(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报考选调岗位的须提供报考者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09年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证明);(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4)填写《黟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详见黟县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选通告。
2、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后,办理缴费手续。考试费用按皖人办发〔2006〕104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45元/人,发准考证时收取;面试80元/人,发面试通知书时收取。
3、岗位选调(招聘)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参加选调的岗位报考人数与公选计划数比例不少于3:1,若岗位报考人数与公选计划数比例小于3:1的,则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实际参加选调笔试全部人员的平均成绩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时,其面试成绩还须达到所有参加同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考核,否则将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选招岗位报考人数与公选计划数比例不少于3:1,若选招岗位报考人数与公选计划数比例小于3:1的,对少数急需岗位经公选领导组会议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否则将取消该岗位选招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1)报考选调岗位和县旅发委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主要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知识、时政、语文知识及公文写作、申论等;(2)报考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主要为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2)面试对象的确定原则:报考人数与岗位公选计划数超过3:1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报考县旅发委下属事业单位旅游行业管理中心职位的先面试,面试规则另行制定,面试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岗位公选计划数按3:1的比例进入笔试;面试后无符合条件的则取消该职位。(4)报考县政府办、县委党校、县旅发委下属旅游资源开发中心和旅游营销策划中心、县卫生局下属县人民医院、新农合职位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面试(或专业测试)细则另行制定,面试前公布。(4)报考公选岗位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者,取消该职位。面试(或专业测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的5:5比例合成为总成绩。报考县发改委、县信访局、县统计局、县妇联、县开发区、县招商局、县劳动局、县执法局、县财政局及下属岗位的不参加面试,以笔试成绩为总成绩。
(三)组织考察、体检和录用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以选调(招)岗位的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不合格后,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进行考核,若在规定范围内没有合适人选或达不到相应标准者,则取消该选调(招)岗位。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报考选调岗位人员不参加体检),确定为拟选调(招)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选调(招)人选,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录用及相关手续。选招岗位录用人员实行编内聘用。
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选调(招)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县分管领导及组织、人事、监察部门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黟县人事局内。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调(招)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5526751、5522051咨询电话:5522599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招)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黟县县委组织部
黟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