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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2008年12月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以取得的毕业证书为依据,不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经济管理岗要求研究生学历,可为2009年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
3、政策调研岗工作时间长短不作要求;节能减排岗、港口安全管理岗、港政管理岗、文秘岗、法律服务岗、文化教育管理岗要求2006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8年12月16日0时--2008年12月18日24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www.nbks.net)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考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单位及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报考者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
在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12月19日0时--2008年12月21日24时。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再组织再次报名。经资格初审,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5:1的,该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考指标数。
(三)查询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
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08年12月22日0时--2008年12月23日24时。报考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义的,请在查询初审结果时间内与区人事局联系。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12月24日0时--2008年12月24日24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在宁波市考试网“准考证下载”栏目内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08年12月16日-2008年12月18日期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统一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一科,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数各占笔试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的5倍(不足5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分数线及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
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应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实施2天前,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放弃参加体检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由此造成的指标空缺不作递补,该岗位纳入下一次招考计划。
考核对象按招考岗位指标数的1:1确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进入体检范围且体检合格者递补。
五、录用办法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毕业后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二)招考指标核减情况、笔试、面试分数以及本次招考中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咨询电话:0574-86768212,管委会网站网址:www.daxie.gov.cn。
(四)监督机构:宁波大榭开发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74-8676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