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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德育工作管理岗位1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3、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管理专业;
5、中共党员;
6、具备三年以上从事中小学德育研究、管理工作经历;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一楼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自行准备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交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四、考试安排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51994768
联 系 人: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