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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事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选制的意见》(潍组发[2005]9号)和《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潍人字[2006]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2008年潍坊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人员计划表》)。
(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考(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考(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录(聘)用等步骤进行,由市人事局会同各招考(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随时取消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将在不同的阶段按成绩依次递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进行。
时间:2008年11月13日-11月15日。
地点: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人员工作办公室。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贴一寸同底版照片三张,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职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证明本人能力或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笔试考务费80元。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聘)用人数3倍的招考(聘)职位,计划录(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聘)用计划;计划录(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聘)用计划。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按省里的有关规定实行加分。上述人员报名时同时办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笔试前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考试
1、笔试
应考人员于2008年11月2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凭此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
时间为2008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职位特点采取答辩形式,内容为该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与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情况,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面试当天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聘)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录(聘)用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市人事局会同招考(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市人事局组织录(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考(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报考同职位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四)录(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录(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考(聘)人员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录(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录(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属于事业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新录(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有工作单位的,退回原单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考(聘)其他未尽事宜在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另行公布。
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人员工作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教学楼一楼104室
咨询电话:0536―8279191 8789703
附件 1、《2008年潍坊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人员计划表》(转下一页)
2、《潍坊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人员报名登表》(点击标题下载)
3、《潍坊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点击标题下载)
潍 坊 市 人 事 局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2008年潍坊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人员计划表
管部门 |
单位 |
性质 |
经费形式 |
招考(聘)人数 |
职位 |
招考(聘)条件 |
招考(聘)范围 |
市审计局 |
市审计局 |
机关 |
|
3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人、财政财务审计2人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分别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及相近专业,财政、会计、审计及相近专业。 |
市直和县市区两级机关公务员 |
市计生委 |
市计生委 |
机关 |
|
2 |
文秘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文字和政策研究工作或有较高文字基础和理论素质,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
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务员 |
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 |
事业 |
全额 |
1 |
妇科临床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西医临床专业毕业并从事妇产科临床5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1968年11月1日后出生。 |
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 |
市建设局 |
市建设局 |
机关 |
|
2 |
文秘或财务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工民建、道桥、给排水、会计及相近专业,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
市直和县市区两级机关公务员 |
市建设职工中专学校 |
事业 |
差额 |
2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工民建、道桥、给排水、会计及相近专业。 |
2007、2008年毕业生,且生源地为潍坊市或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 ||
市安监局 |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事业 |
全额 |
3 |
化工管理、微机网络、地质矿山管理各1人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分别为:化工工艺、化学工程及相近专业,计算机、网络与通信及相近专业(须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地质矿山管理及相近专业。 |
2007、2008年毕业生,且生源地为潍坊市或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
市交通局 |
峡山区交通局 |
事业 |
全额 |
4 |
会计、文秘、运输管理、公路路桥各1人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分别为:财务会计及相近专业,中文、文秘及相近专业,运输管理及相近专业,公路路桥及相近专业。 |
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
潍坊港引航站 |
事业 |
全额 |
3 |
网络管理、国际商务、会计各1人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英语4级以上。分别为:计算机及相近专业,国际经济贸易及相近专业,财务会计及相近专业。 |
2007、2008年毕业生,且生源地为潍坊市或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 |
1 |
新闻宣传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学与新闻传播及相近专业,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
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机关 |
|
4 |
教育管理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可以适当放宽),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满三年。 |
县市区机关公务员 |
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事业 |
全额 |
6 |
市直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 | |||
市市政管理局 |
市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 |
3 |
供热管理2人,燃气管理1人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文字能力(能提供可证明本人文字能力的材料)。分别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暖通方向)、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以在校考试成绩单为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燃气方向,以在校考试成绩单为准)专业。 |
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