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005年以来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2006年以来被我市市、区属事业单位聘用现仍就职于事业单位的编内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6日??10月14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同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地址:同安区政府三楼西面),联系电话:0592-7035033。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在报名点报名,并由报名点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可在厦门人事网、厦门人才网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用电脑填写),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5、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准考证的领取
请应聘人员于11月5日后登陆区人劳社保局网站(www.xmta.gov.cn/rlj/通知公告栏)查询准考证具体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四)资格复核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四、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厦门生源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0分。(厦门生源系指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待就业毕业生及原户籍和学籍属厦门市且现户籍和人事关系在厦门的已就业的社会人员。) 非厦门生源的考生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
3、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其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只能出1人担任主考官,其余6名考官由区人劳局组织相关老师参加。
3、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名次,面试成绩若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五、体检与考核: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一)体检:体检人员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局和区人事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再决定是否上报上级人事部门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人劳社保局网站(www.xmta.gov.cn/rlj/通知公告栏)公示七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纳入合同管理。
(三)公示后90天,尚未到招聘单位报到或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有国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厦门生源待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2008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七)年龄等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八) “人事关系在厦”指经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入厦审批,且已由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人事关系介绍到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到并上岗。
(九)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聘用(劳动)合同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十)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同安区人劳社保局网站(www.xmta.gov.cn/rlj/通知公告栏)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同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