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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垦利县交警大队、市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其中女性4名)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
3、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已签署就业协议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出具协议签署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7日―8日
2、报名地点:垦利县人事局一楼西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违纪证明到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查合格者,分别填写《垦利县交警大队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垦利县市政局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及考务费50元;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详情见附表。
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准考证于2008年10月10日在报名点领取。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报考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报考交警大队的人员要进行体能测试。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成绩合格者参加考核、体检。
附: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 别测试项目合 格 标 准
男 子50米7"1以内(含7"1)
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2.3米以上(含2.3米)
女 子50米8"6以内(含8"6)
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 1.6米 以上(含 1.6米 )
五、考核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一方负担。因体能测试、考核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合格者,根据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工资800元/月,并按规定由单位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
咨询电话:2522057(垦利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521968(垦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521817(垦利县市政局)
网 址:http://rsj.kenli.gov.cn(垦利人事信息网)
附表:垦利县交警大队、市政局公开招聘协管人员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垦利县交警大队、市政局公开招聘协管人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报聘岗位 |
其他报考条件 |
专业要求 |
笔试内容 |
招聘人数 |
交警大队 |
协管人员 |
男性,年龄19―24周岁,170厘米以上,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
专业不限 |
公共基础知识 |
6 |
女性,年龄19―24周岁,160厘米以上,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
4 | ||||
退伍军人,年龄19―24周岁 |
10 | ||||
市政局 |
男性,年龄18―30周岁,165厘米以上 |
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