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玉环生源毕业生或玉环户籍社会人员;其中畜牧、林管职位放宽至台州生源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畜牧、速录员职位放宽至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8―29日;报名地点:县人劳社保局5楼会议室(城关广陵路103号);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形式,按职位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凭《玉环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现场接受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其中报考速录员职位的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领取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以上。审查合格的人员请于11月4日到县人劳社保局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报考职位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科目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中报考县法院速录员职位的,先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进入笔试。
笔试科目见附件1,每门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三)面试
县人事部门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包括速录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以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在公告指定时间到县人劳社保局人事管理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截止期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确认书。对面试人员缺额,县人事部门可在面试前,从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县人事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比例(成绩计分比例详见附件1)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试入围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考试入围人员在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 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因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对象不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其他经费形式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不遵守考试、体检纪律等,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本简章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221204
附件1:2008年玉环县第二次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序 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专业) |
计划数 |
报考
资格
条件 |
成绩比例(百分比) |
备注 |
笔 试 |
面
试 |
综合基础知识 |
申论 |
专业 |
1 |
县人民法院下属事业 |
速录员
(全额拨款) |
2 |
大专 |
- |
- |
50 |
- |
特殊岗位,法律专业
先技能测试后笔试
(各占总成绩50%)
以1:3比例进入笔试 |
2 |
县农业局下属事业 |
文秘
(全额拨款) |
1 |
普本 |
30 |
30 |
- |
40 |
具体专业见附件2 |
3 |
县畜牧兽医局下属事业 |
畜牧
(全额拨款) |
2 |
普专 |
30 |
- |
30 |
40 |
面向全市
特殊职位,男性 |
4 |
县林特局下属
林业技术推广站 |
林管
(全额拨款) |
1 |
普专 |
60 |
- |
- |
40 |
面向全市
普专为林业专业
普本为林学、经济林、园林专业 |
5 |
县卫生局下属
妇幼保健所 |
妇女保健
(全额拨款) |
1 |
普本 |
60 |
- |
- |
40 |
妇产、临床医学专业
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女性 |
临床医学
(自收自支) |
1 |
普本 |
60 |
- |
- |
40 |
|
临床检验
(自收自支) |
1 |
普本 |
60 |
- |
- |
40 |
|
|
小计 |
|
9 |
|
|
|
|
|
|
附件2:有关问题的说明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08年10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学历、专业。凭学历证书原件
4、相近、相关专业的划分。
(1)“法律”包括:法律类、法学类。
(2)“秘书”包括
A、法律
B、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C、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D、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
(3)“畜牧”包括:动植物检疫、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物科技、畜牧、兽医。
本说明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掌握。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