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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的批复》(编号08001),现将我局所属凌源和康平管理处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后出生);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下同)和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08年下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C类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步骤
  1、报 名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按下表所列地址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
招聘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甲404室
024-82364419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朝阳管理处
锦朝高速公路朝阳南出口处
0421-8735368-235090
  2、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两项权重比为5:5。笔试时间及地点请于10月24日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
  3、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人选比例
  面试比例为3:1。
  (2)面试前资格审查办法
  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gaoxiaojob,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时间、办法及要求
  面试时间定于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
  面试办法:招聘单位组成面试小组实施面试。面试小组由有关工作人员和相关老师组成,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对面试过程进行监督。面试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的气质仪表、岗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要求、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4、考核
  (1)笔试、面试权重为4:6,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序,1:1比例进入考核。
  (2)考核。招聘单位通过查阅档案和到其原工作(学习)单位考察的形式,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5、体检、公示及聘用
  1、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公示
  省交通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网上公示,网址为: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信函方式向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反映,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十九号甲,联系电话:024-82364419,邮政编码:110003。
  3、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82364419。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请查阅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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