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南通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中共党员。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至1990年1月期间出生)。
(六)南通地区户籍。
(七)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
(一)招聘岗位:电视新闻采编。
(二)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电视新闻采编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4日(周五),9: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828办公室(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
(三)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在职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2.报名人员在报名现场填写《南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市委组织部一份,招聘单位一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对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失真的,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务操作测试三部分。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等基本常识、职业能力知识和公文写作。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计分。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卷面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2008年11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在南通廉政网(
www.ntlz.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参加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5人(最多5人)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情绪稳定性及与岗位相关的工作能力等。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实务操作测试
1.参加实务操作测试对象。参加面试的对象,全部参加实务操作测试。
2.实务操作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则上与面试同一天。
3.实务操作测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撰写电视剧本、电视摄像、使用非线性视频编辑系统制作电视片等能力、水平。
4.实务操作测试成绩计算。实务操作测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测试成绩在南通廉政网(
www.ntlz.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的25%、面试成绩的25%、实务操作测试成绩的50%的比例,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和实务操作测试合格者中,总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员。如出现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在面试和实务操作测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由招聘单位依据通人开〔2005〕4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一个月内办结人事关系聘用手续。在此期间,拟聘任人员因故退出的,在面试和实务操作测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九、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215210、85215253。
监督电话:(0513)85098548。
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200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