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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事业人员和部分特殊岗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考指标
全市共招34名,具体职位(专业)要求、指标见附表。
二 、报考范围和对象
1、具有奉化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2008年10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户籍在2008年10月17日前已落户奉化);
2、具有宁波大市户口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2008年10月17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户籍在2008年10月17日落户宁波大市。广电中心的“网络管理”职位户籍放宽至全国范围)。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3、符合招考职位(专业)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
4、在招考职位(专业)中规定需“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是指2008年10月17日前从事该职位(专业)工作经历累计满2年以上。
5、必须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依法行政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报考程序和方法
全市统一按职位招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在奉化市人才市场(城基路45号)进行。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及40元报名费;如报考职位中有相关工作年限、专业职称、教师资格证书或得奖经历等要求的请另外携带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获奖证明接受资格审核。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职位(专业),可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并在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专业)。
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10月23-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凭报名费到奉化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为10月25日上午。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申论合成一门,各占50分。参考用书为《选拔录用考试指导用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笔试采用百分制。
(三)面试
笔试以后按各单位招考职位(专业)指标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可于2008年10月31日开始,登陆奉化市人事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四)体检、考核、聘用
面试以后,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职位(专业)指标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
体检严格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和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考核办法执行,由人事部门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考职位(专业)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因故放弃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该单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本次招考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8588427。
五、本简章由奉化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奉化市2008年10月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工作年限证明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奉化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