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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河北邢台市桥东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9:00至1月9日17:00。有意者请登录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zf.gov.cn/Index-rsj.html)报名。以下是公告详情,请有意者仔细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系统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桥东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邢台市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桥东区2017年公开招聘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3.非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22日通过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zf.gov.cn/Index-rsj.html)公布,12月25日、12月26日通过《牛城晚报》、《邢台日报》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9:00至1月9日17:00。
交费时间:2018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zf.gov.cn/Index-rsj.html)。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月12日9:00至13日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顺德南路巨业大厦916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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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河北邢台市桥东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9:00至1月9日17:00。有意者请登录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zf.gov.cn/Index-rsj.html)报名。以下是公告详情,请有意者仔细阅读。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采取闭卷的方式,采用统一组织、委托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zf.gov.cn/Index-rsj.html)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由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审核汇总后,在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qdzf.gov.cn/Index-rsj.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桥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进行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执行桥东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3285199 3231717。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下载:桥东区2017年公开招聘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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