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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华文化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文促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是湖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也是省中华文化促进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联络海内外各界人士、促进文化交流,承担相关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为满足省文促中心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厅《关于同意省文化厅中华文化促进中心专项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批复》(鄂人社事函[2017]87号),现就省文促中心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省文促中心主编1名(专业技术岗位),负责省文促会会刊主编工作,负责拟订省文促会公益文化活动的策划文案、宣传稿件和重要文件,承担全省大型文艺演出主题歌词、诗歌和主持词创作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中文及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大型编辑出版单位10年以上从业经验,担任主编5年以上。
4.出版个人专著10部以上,著作在海外出版者优先考虑;
5.湖北省作协成员,在海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现场业务考核良好(70分)以上。
三、公开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向省文促中心(湖北文化综合大楼305房间)递交《湖北省中华文化促进中心2017年公开引进专项人才报名表》(附件1),及本人自传,详细表述学习和从业创作经历,对每一阶段取得的成绩作重点描述,突出本身技艺的急需和紧缺。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月1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省文促中心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考核
考核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考核地点:湖北文化综合大楼402会议室。
考核形式:座谈。
考核组由省文化厅领导、全省编辑出版领域有关老师组成。设评委3名,监督员1名。
考核步骤:
1.考核对象自我介绍;
2.评委就其《自传》内容随机提问;
3.评委随机出题,考核对象进行一段即兴创作。
4.评委打分,考评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一般(60-74分)、差(59分以下)4个等次,工作人员统计,计算平均分数。
(四)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对象的考核成绩在省文化厅网站公示一周。
(五)体检
省文促中心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和个人综合素质,择优选拔1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七)聘用
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文促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工作人员应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咨询电话:027-65399514。
附件:湖北省中华文化促进中心2017年公开引进专项人才报名表
湖北省中华文化促进中心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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