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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宁波象山县规划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环球网校·2017-07-25 10:24:40浏览36 收藏7
摘要   【摘要】2017年浙江宁波象山县规划管理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环球网校还提供及时的考试信息、全面的考试资料及精品课程为广大公务员考生备

  【摘要】2017年浙江宁波象山县规划管理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环球网校还提供及时的考试信息、全面的考试资料及精品课程为广大公务员考生备考服务,敬请关注!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浙江宁波象山县规划管理中心拟招聘编制外人员2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规划管理中心;

  2.岗位名称:规划监察大队协管员,1名;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办事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153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规划管理中心1502室(丹河东路869号);联系人:梅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23972。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32833。

  附件:象山县规划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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