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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按照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部署,现将佳木斯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佳木斯考区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进入体检人员(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试的,只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7年7月29日早5:30
佳木斯市第五中学一校区(前进区保卫路292号)
三、体检项目、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本公告附件2《体检表个人信息页》并如实填写,粘贴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于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分组组长及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5、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50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6、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 0454-8511063(组织部)
0454-3986660(人社局)
看到此通知后,体检考生需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编辑并发送短信“组号-姓名-部门代码-职位代码-收到(例:1-张三-1131001-01-收到)”至18545030066(此电话不接受问询)。
附件1:体检名单及分组情况.xls
附件2:体检表个人信息页.doc
佳木斯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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