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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基础是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科目之一,为帮助广大考生备考环球网校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整理发布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供广大考生学习:2018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考点:法律民法知识—债权,环球网校公务员考试频道还提供了公务员考试相关招考备考信息、复习资料及精品课程请广大考生关注!
一、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债权的概念与特点
债权是特定人(债权人)请求特定人(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它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欲实现债权,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
第二,债权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而不能请求债务人之外的任何人履行义务,此为债权的相对性。
第三,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没有相互排斥力,效力一律平等,债务人破产时,所有债权人对破产财产均按比例分配,不分债权成立时间之先后。
第四、债权是财产权。债权的财产内容主要是债务人以其财产或可以评价为财产的利益所应实施的应付。
【例题】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债的主体( ) 。
A.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C.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D.双方都是特定的
【解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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