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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辽宁省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依据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进入资格审查(复审)的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同时提供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一并审核。
考生资格审查(复审)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至18日。具体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地点以遴选单位通知为准。
根据《2015年辽宁省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档案有问题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递补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经递补,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但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以保留;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该职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
特别提示:请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附表:2015年辽宁省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复审)名单.xls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 宁 省 公 务 员 局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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