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开发经营期的起点是()。
取得估价对象的日期
开始施工建设的日期
开始预售的日期
开始销售的日期
后续开发经营期简称开发经营期,其起点是(假设)取得估价对象(待开发房地产)的日期(即价值时点),终点是未来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经营结束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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