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评估某房地产2008年10月1日的市场价格,选取的可比实例资料是:交易日期为2008年4月1日,合同约定买方支付给卖方3500元/㎡,买卖中涉及的税费全都由买方支付,该地区房地产交易中规定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分别为正常交易价格的6%和3%.自2008年2月1日起到2008年10月1日期间,该类房地产价格子均每月比上月上涨0.3%,则该可比实例修正调整后的价格为( )元/㎡。
3673.20
3673.68
3790.43
3792.93
正常负担下价格=卖方实得金额/(1-应由卖方缴纳的税费),正常负担下价格=3500/(1-3%)=3608.25元/㎡,该可比实例修正调整后的价格3608.25×(1+0.3%)6=3673.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