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在建工程在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为6000万元,房地产估价师知悉该项工程尚拖欠到期应付的工程款为1000万元,同时还有一笔贷款成数为50%,余额为1000万元的抵押贷款,该在建工程的再次抵押价值为( )万元。
2500
3000
3500
4000
该在建工程的再次抵押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拖欠建设工程价款-已抵押贷款余额/社会一般贷款成数-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6000-1000/50%-1000=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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