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避难所
作为公共使用的电梯井、管道井
作用公共休憩、绿化等场所的架空房
为整幢服务的配电房、水泵房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