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按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计划单列市监测点的数量不应低于( )个。
60
120
200
250
本题考查的是地价动态监测。地价监测点总数应综合考虑城市规模等级、建成区面积等因素确定,直辖市不应低于200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不 应低于120个,其他不应低于60个;各用途地价监测点的数量应尽可能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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