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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房地产业
第二节 住房制度概述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传统的城镇住房制度是一种以国家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为特点的实物福利性住房制度。这种住房制度存在着一系列严重弊端和难以克服的矛盾,其根本问题在于不能有效地满足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不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实行低租金出租的办法,房租低得连住房的维修费也补偿不了,不仅年年国家投入住宅建设的大量资金收不回来,还要再拿出一大笔资金用于补贴住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因此,对这种传统的城镇住房制度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实现机制转换,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阶段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
(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
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主要包括:
(1)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
(2)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
(3)发放住房补贴。
现行城镇住房政策:
经过不断探索,我国城镇住房分配、供应政策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初步形成了与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基本符合国情的住房供应政策。
(1)商品住房
商品住房通过市场化途径建设,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主要面向中等收入以上家庭。商品住房实行社会化生产、市场化供应。国家综合运用规划、土地、税收、信贷等手段,引导商品住房建设与消费,努力实现总量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
(2)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包括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3)政策性住房
政策性住房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包括棚改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建设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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