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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问题,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进行修正。比如,上海推出了“有限区间内价高者优先”措施,即低于标底价或超过最高限价者,一律被视作无效报价。江苏省则开始尝试推行“价优者得”的土地拍卖方式,即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把地价和房价紧密联系起来,以避免二者之间形成互相拉抬的关系。
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拍卖制造出一个又一个“地王”,客观上起到了化解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导致房价持续快速上涨,民生问题逐渐恶化。解决这一问题已成当务之急。
笔者认为,应对土地拍卖制度进行改革,将其与民生问题挂钩。比如,推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做法。再比如,把廉租房建设与土地拍卖挂钩,要求地方政府每拍卖一定面积的土地,就必须根据比例拿出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于建设廉租房等等,以此将地方政府的逐利冲动与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
综上,我们需要尽快叫停全国各地争相制造“地王”的错误做法,通过对土地拍卖制度的改良,避免土地拍卖助推房价、恶化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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