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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辅导(6)

|0·2012-10-10 10:53:05浏览0 收藏0

第二节 房地产估价的要素

  一、估价当事人

  估价当事人:是指与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估价人员、估价机构和估价委托人。其中,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是估价服务的提供者,是估价主体;估价委托人是估价服务的直接需求者,是估价服务的直接对象。

  (一)、房地产估价人员

  房地产估价人员简称估价人员:是指通过房地产估价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人员职业资格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和房地产估价员从业资格两种。因此,房地产估价人员有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两类。其中,房地产估价师(realestateappraiser,realestatevaluator)简称估价师,是指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一名合格的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具有房地产估价方面的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对其估价专业能力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对其估价行为规范的要求。仅有理论知识而缺乏实践经验,难以得出符合实际的估价结果;仅有实践经验而缺乏理论知识,会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难以对价值做出科学深入的分析和解释,更难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地解决现实中不断出现的新的估价问题。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即使兼备,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也难以做出客观公正的估价。

  目前规定,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受聘于一个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同一时间只能在一个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房地产估价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应当由所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10月13、14日
2012房地产估价师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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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由黑敬祥等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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