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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辅导-成本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0·2012-07-18 16:07:44浏览0 收藏0

  成本法适用的估价对象(掌握)

  二、房地产价格构成(掌握)

  下面以房地产开发商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商品房建设,然后销售所建成的商品房这种典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方式为例,并从便于测算房地产价格各个构成项目金额的角度来划分房地产价格构成,分为以下7大项:①土地取得成本;②建设成本;③管理费用;④销售费用;⑤投资利息,⑥销售税费;⑦开发利润。

  房地产价格=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其中,土地取得成本和建设成本之和,称为直接成本,即:

  直接成本=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

  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和销售税费之和,称为开发成本,即:

  开发成本=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

  三、成本法的基本公式(掌握)

  四、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方式(掌握)

  五、建筑物折旧的求取(掌握)

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10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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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由黑敬祥等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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