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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lesson$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2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
(二)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报名有关规定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按照《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中国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1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7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站: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7月14日,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1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20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29日。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报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还需同时提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
(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报名条件6报考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
5、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6、2011年度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1年7月26日―29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要于2011年7月26日―29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准考证打印
2011年10月10日―16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答题方式:《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四)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五)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六)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
(七)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房地产估价师频道 房地产估价师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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