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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房产估价师基本制度与政策答疑(20)

|0·2010-10-14 13:51:11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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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页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付货物履行地点不明确,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履行地应当被确定为( )。( 2009年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试题)

  A.供货方所在地

  B.需货方所在地

  C.供货方或需货方所在地

  D.供货方和需货方之间的中间地

  答案:C

  解析: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在本题中,履行义务一方我认为应该是「交付货物的一方」

  所以我认为答案是A.供货方所在地

  请问我的理解有错误吗?谢谢指正

  答案:

  根据: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此题只有C项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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