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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房产估价师基本制度与政策答疑(6)

|0·2010-08-06 10:37:33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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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例2: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有()

  A。家庭月工资收入2400元,房屋月租金涨至600元

  B.购买自用二手商铺

  C.自建自住住房

  D.购买家用电器

  E.偿还购买住房的贷款本息

  答案ACE

  我想问问A为什么?怎么知道房租已超出了家庭工资收入比例?

  答案:

  当时的政策及教材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的提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目前一般为10%~15%。

  目前各地规定不一,教材已删除此内容,仅作参考。关键记住: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房地产估价师频道   房地产估价师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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