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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案例分析题精选1答案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标准答案: ABC,AB,ABD,C,BC,ACD

  解析:1.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拆迁条例》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2.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3.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6)商品房预售方案。

  4.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5.甲公司已在法定时间内,只是电话通知了周某,未采取书面形式,属于违约。

  6.本例中,周某所购房屋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87-80)/80=8.75%。根据误差的处理方式中,“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日期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本题面积误差比超出7%,因此,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的3平方米房价款由周某补足,面积超过允许误差部分的房价款全由甲公司承担,产权归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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