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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与管理:写字楼租约与谈判

|0·2009-12-04 16:02:40浏览0 收藏0

  写字楼租约与租约谈判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1)租赁合约中的标准条款

  1)在租约中一般都要包括规定租金定期增加方式的租金调整条款。

  2)要规定代收代缴费用所包括的费用项目名称,以及每项费用在租户间按比例分摊计算的方法。

  (2)折让优惠和租户权利的授予折让优惠是业主给租户提供的一种优惠,用以吸引潜在的租户。折让优惠虽然能使租户节省写字楼的租金开支,但租约中规定的租金水平不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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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户权利的授予包括:①如果租户想扩大其所承租的写字楼面积,而其原租用的写字楼单元之相邻单元又处于空置状态的话,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②“提前终止租约权”规定租户只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业主并按规定缴纳罚金,就可以提前终止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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