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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专字〔2008〕201号
各州、地、市人事局、建设局(房产局),各有关厅局、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需提交下列材料:
1、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可复印);新考生需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续考人员(已参加过上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申请表可从青海建设厅网站上下载。
2、 经西宁市及各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相关专业和从事评估实务业绩、年限证明一份;省直各单位到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审核合格后,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
3、单位推荐介绍信。
二、2008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三、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6月2日――6月13日。
报名资审地点:青海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4号三楼 ),咨询电话:0971――6146535.
附件: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