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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 56号)精神,现就我市2007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用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上述两种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部分科目免试的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生需备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
二、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建设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
(二)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1、按照国家人事部、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第九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2、按照国家人事部、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第七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但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根据《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规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根据《关于向中国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的规定,中国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及相关事宜
(一)上述两种考试的报名时间均为2007年7月2日至7月13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办法及地点:
1、报考房地产估价师的人员:须从网上下载并填写《2007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准考证》及《准考证存根》、《从事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实务工作经历证明》,分别在《报名表》、《准考证》及《准考证存根》的照片粘贴处粘贴2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携带《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不具备规定学历者须提供全国统考的经济初级或审计、会计、统计助理级资格证书)、《从事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实务工作经历证明》(各种证件均为原件),到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初审后再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60元/科。
2、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人员:须从网上下载并填写《2007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准考证》及《准考证存根》、《从事房地产经纪相关专业、实务工作经历证明》,分别在《报名表》、《准考证》及《准考证存根》的照片粘贴处粘贴2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携带《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不具备规定学历者须提供全国统考的经济初级或审计、会计、统计助理级资格证书)、《从事房地产经纪相关专业、实务工作经历证明》(各种证件均为原件),到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初审后再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70元/科。
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地址:西岗区黄河街88号,联系电话:83687768、83626632。
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地址: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人才大厦4楼8416房间。
五、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考试教材的征订、考前培训,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与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联系。
附件1: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附件2: 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附件3:大连市200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及存根
附件4:大连市2007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及存根
附件5: 从事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实务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6: 从事房地产经纪相关专业、实务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