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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62号),现将《上海市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六年六月八日
上海市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全国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三)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按照《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房地产估价师: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房地产经纪人: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三、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后,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下午1:30- 4:00
(二)报名地点
1.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上海房地产估价师培训中心(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运筹楼),电话:65980186、65988817。
报名点代码:7777
(2)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电话:52905089、52901577。
报名点代码: 9090
2.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1)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电话:52905089、52901577。
报名点代码: 9090
(2)上海市房地产管理进修学院(浦东乳山一村甲1号),电话:58774162、58790811。
报名点代码: 9191
(3)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培训科(重庆南路249号309室,兴业中学内),电话:53064085 、53064485。
报名点代码: 9292
(4)华东师范大学东方房地产学院(中山北路3663号文科大楼5楼518教室),电话:62232870、62604280。
报名点代码: 9393
(5)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钦州路508号沪江宾馆旁,光大会展中心对面),电话:54489319、64704763。
报名点代码:8989
(6)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赤峰路67号第三教学楼四楼),电话:65980054、65982240。
报名点代码:5959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本市老考生携带2005年度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直接办理报名手续(填写考试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05年度考试的考生凭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转考证明报名,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85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70 元。
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
六、考生须知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2B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可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七、成绩查询(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可查询)
成绩查询网址: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
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
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附:考试报名表
专业工作经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