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资格名称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14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10月15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
房地产
经纪人 |
10月14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10月15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注:有“*”的科目表示须自备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的周期为2年,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各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3、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的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二)考场设置
全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
全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深圳。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四、 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gdkszx.com.cn)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规定: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科70元。各市将报名费留作报名组织费用,考务费全额上缴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华乐路办事处,帐号:44-037301040004136。(三)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服务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考试用书征订和发放、提供考前培训服务。具体事宜,请登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dzczx.com)查询。
附件:1、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6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4、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5、2006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6、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7、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略)
8、2006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略)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
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二)房地产经纪人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从事房地产估价、经纪人业务工作时间计算至2006年12月31日止。
(四)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一)首次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报名表》一份(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
(二)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三)本人学历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报考房地产估价师专业符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报考房地产经纪人专业且符合免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原件验证后退回,交一份复印件;
(五)续考人员只需填写《报名表》一份和提交上一年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所有附件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54、房地产 估价师 |
4、全部 科目 |
01 |
房地产
估价师 |
1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2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3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4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
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科目与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5
2006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53、房地产
经纪人 |
3、考三科 |
01 |
免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2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3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4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4、考四科 |
01 |
房地产
经纪人 |
1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2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3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4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科目与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6
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6年6月26日上午9:00至7月21日下午17:00止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
2006年7月17日至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
2006年7月21日前 |
完成报名工作 |
2006年7月26日前 |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数据库和汇总表 |
2006年8月31日前 |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
2006年9月29日开始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2006年10月14、15日 |
考试 |